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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《外国语开元kaiyuan(中国)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实施细则(试行)》《外国语开元kaiyuan(中国)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指导教师管理细则(试行)》的公示
发布时间:2025-11-06  作者:杨光

《外国语开元kaiyuan(中国)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实施细则(试行)》和《外国语开元kaiyuan(中国)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指导教师管理细则(试行)》经2025年11月5日开元kaiyuan(中国)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、2025年11月6日开元kaiyuan(中国)党政联席会审定,现进行公示,公示内容见附件1、附件2。

公示时间:2025年11月6日至2025年11月10日

公示期间,如有异议,请署名向开元kaiyuan(中国)办公室反映。

联系电话:61106508

联系邮箱:sfs@chd.edu.cn


长安大学外国语开元kaiyuan(中国)

2025年11月6日